飲食中心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若干規定
一、總則
1、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全面提高校園飲食中心的應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促進學校政治穩定與各項工作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依靠各部門和廣大師生,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有效機制;把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其他危害。
預防為主、有效應對。提高全校防范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切實做好應對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應對高效、有序。
處理突發事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校負責人是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校成立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思想工作組、物資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食物中毒的應急指揮、協調、救援等處置工作。
通訊聯絡組職責
負責情況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搶救處置情況。
警戒保衛組職責
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引導救護車輛,勸離圍觀人員。
醫療救護組職責
負責對中毒人員實施應急救治和處置。
思想工作組職責
負責師生及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撫慰問,保持情緒穩定。
物資保障組職責
負責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等搶救物品的供應。
㈦善后處理組職責
負責中毒學生及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配合進行相關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食物中毒的預防
㈠制定切實可行的衛生制度,不食用有毒食物是預防中毒的根本措施;
㈡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作好食品日常檢查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
㈢掌握如下食物中毒發生規律和重要環節:
①禁止銷、購有毒或變質食品;
②防止食品變質或污染;
③食品的采購、加工要有計劃性,防止變質或污染;
④加強食品的制、貯食用過程中的衛生管理,防止變質或污染;
⑤有計劃的采購和燒煮食物,盡量不積壓;
⑥從業人員應定期檢查身體,凡患傳染病或未愈之前,不得從事炊事工作;
⑦消滅蠅、鼠、蟑螂等傳染昆蟲媒介,建立必要的衛生設施和食品衛生防護設備。
㈣食前消滅病原體
①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污染的食品做到不買、不做、不吃。
②飯、菜要煮熟、燒透。
③制作涼菜時,用開水短時燙炒,用涼開水沖洗,并加醋調味,以消滅病原體。
㈤廣泛開展宣傳工作
①認識有毒動物、植物,以防誤食中毒。
②養成衛生習慣,不可隨意攝食。
③不用鋅、銅、鐵、銻等器具燒煮或貯存酸性等食物,避免發生化學性食物中毒。
四、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應在發生事故后24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市衛生行政部門。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需同時報告公安部門。
五、應急處理
㈠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㈡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食品,予以銷毀或監督銷毀。
㈢對中毒場所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可疑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㈣積極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及時通報案情的進展情況,妥善處理好中毒學生的善后工作。
㈤立即重新組織貨源,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的正?;锸?,維持校園的穩定。